中药用药禁忌之妊娠用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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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介绍了配伍禁忌,在临床上一般不要使用,今天我们继续说妊娠用药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

是指妇女妊娠期间治疗用药的禁忌。妊娠禁忌药专指妇女妊娠期除中断妊娠、引产外,不能使用的药物。

在传统的妊娠用药禁忌理由中,能损害胎元、引起随胎是早期妊娠禁忌的主要理由。在为数众多的妊娠禁忌药中,不同的药物对妊娠的危害程度是有所不同的,因而在临床上也应区别对待。

古代对妊娠禁忌药主要提禁用与忌用,较少提慎用。

近代则多根据临床实际和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大类。

01

禁用药

妊娠禁用药是指毒性强的药、作用峻猛的药以及堕胎作用较强的药。

02

慎用药

妊娠慎用药主要包括活血化瘀药、行气药、攻下导滞药、药性辛热的温里药以及性质滑利之品。

《妊娠禁忌歌》

蚯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矍麦干姜桃仁通

硇砂干漆鳖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

总结可分为三大类:

01

绝对禁用的剧毒药:芫青(青娘虫)、斑蝥、天雄、乌头、附子、野葛、水银、巴豆、芫花、大戟、硇砂、地胆、红砒、白砒。

02

禁用的有毒药:水蛭、虻虫、蜈蚣、雄黄、雌黄、牵牛子、干漆、鳖爪甲、麝香。

03

慎用药:茅根、木通、瞿麦、通草、薏苡仁、代赭石、芒硝、牙硝、朴硝、桃仁、牡丹皮、三棱、牛膝、干姜、肉桂、生半夏、皂角、生南星、槐花、蝉蜕等。

对于妊娠妇女,凡属于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而慎用的药物,可根据病情的需要斟酌使用,但要注意辨证准确,掌握好剂量与疗程,并通过恰当的炮制和配伍,尽量减轻药物对妊娠的危害,做到用药有效而安全。但是,必须强调指出,除非必用时,一般应尽量避免使用,以防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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