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本头条丨共享单车在芒市惨变ldquo

要问芒市最近神马最火?读本君肯定要说:共享单车啊,火得不要不要的。简直就是一夜之间,芒市的街头巷尾就被共享单车“攻陷”了。然而,在大火的同时,尬尴也随之而来。

“把共享单车的锁拆掉,这车就成我的了。”

“直接往车上锁把锁,这车就是我专用。”

“把车放家里或者小区门口,明天上班也方便。”

“现在那么多单车,弄一辆自己骑,不会有人知道。”

在多次经历被随意丢弃、座椅失踪等简单粗暴的待遇后,近期,芒市哈罗共享单车又有了新的遭遇。昨日读本君接到网友爆料,一辆共享单车的锁不见了,明显是被人撬开了,共享单车俨然成了私人单车。有读友还对此开玩笑说:“我们是手机扫一扫骑车,人家是扳手扭一扭骑车。”

视频由网友提供

读本君随即联系了哈罗单车相关负责人,对于网友所说的情况,哈罗单车芒市城市经理陈先生说:“针对个别遭到破坏的单车,我们也在联系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调查,一旦调查出来,一定会从法律方面进行严惩。”他呼吁市民文明使用共享单车。

然而,杜绝破坏目前看来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有读友称,发现有人把共享单车骑到家里了,还有停在小区和单位的共享单车。

某小区

某单位

私人住宅

相关法规解析:

消费者使用共享单车,即与平台之间建立了租赁合同关系。消费者使用共享单车需要按照平台规定区域去使用,将共享单车带到小区内、楼道里属于违约行为。

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说,单车物权属于共享平台,对共享单车车身的破坏行为都构成侵权。如恶意对车辆进行破坏行为,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进行处理。如破坏更加严重者,可能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可处罚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罚10日以上15日以下,并罚元以下罚款。

为了达到把共享单车据为己有的目的,通过拆除共享单车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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