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人体会出现胃泛酸的情况 http://www.zgbdf.net/baidianfengbaojian/richangbaojian/46441.html
去夜店的次数两只手数得过来,其实不要说夜店了,酒吧都很少去;不要说酒吧了,去酒馆也就只是去吃肉,配瓶苹果酒就可以把我放倒。以前很容易被洗脑,意识里一直把夜店一类的餐饮休闲场所搞得极度妖魔化,一说起来,脑海里就浮现出灯红酒绿、烟雾缭绕、胸脯乱飞、酒后乱性等诸多少儿不宜的场景。其实…也没有差太远,但你总不能苛责一个满眼写满勾搭的人穿着过于暴露,正如你不能批评一个毫无勾搭欲望的人(比如我)进夜店还戴眼镜穿毛衣。
扮蝴蝶的舞女
最近连着好几个周末都在夜店里打发,朋友其貌不太扬,但舞跳得一绝,约我们去夜店,他的衬衣总开两颗纽扣,袖子卷起来可以看到蓬勃的褐色小臂。他来夜店的目的很昭彰:寻欢作乐。他让我做他的wingman(牵线人),我低头看看自己的牛仔裤和运动鞋,再看看隔壁桌的蜂腰肥臀大胸脯,我很知趣地摇摇头:“我要是做了你的wingman,她们一定觉得你是个nerd(书呆子)。”他深以为然,穿过胸脯与屁股的海洋,独自走进了舞池的中央。
第一次去夜店我已经二十三岁(是的,大学四年在香港都没去过兰桂坊,你打我啊),夏天刚回国,爸妈不大管我,天气好,也突然很愿意尝试一点新的东西,就去了夜店。我原以为,夜店既然是西方的舶来品,大陆人凡事应该也都保守点,谁知一过十二点,舞池最中央的那些男女像被点了咒似的,腰肢、肚皮、胸与臀的扭动与抖动,人体的柔韧与顺滑让我惊奇得目瞪口呆。我大开眼界,说不出来喜欢或不喜欢,就是感到:哦,原来在我睡觉的时候,有一帮人在这么大胆地散发自己身体和欲望的气味。
也可以扮海滩女郎
后来去了几次英国的夜店,又有了一些新的体会。那时候我对酒精的耐受度有了明显的提升,也渐渐尝到了微醉的甜头。西方的夜店(club)文化来源于七十年代的迪斯科,跟酒吧(bar)、酒馆(pub)还是有很明显的功能区分,酒馆不管在城里还是乡村到处都有,跟普通餐厅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食物更加质朴分量更加实惠,一家老小聚餐往往定在这种平易近人的地方。酒吧则通常只有佐酒的小食,下班路上常常看到中年人站在路边的高桌旁,一个人一大支啤酒,任你是放空自己、思考人生还是逃避中年危机,随你便,中国的酒主要是佐餐用,西方人倒是可以反过来,以餐佐酒,很有意思(可能也只是因为他们的饭菜不好吃…)。
跳上桌子顺便拍个照
夜店就很不同了,小乡村里是不会有的,时间早了还不给开,傍晚时候点些小酒,热热场;九点,音乐起来,温度起来,花枝招展的男男女女越塞越满,高矮胖瘦黑白美丑一锅乱炖,音浪震荡地板,啤酒不够鲜甜,向酒保大喊:“PornstarMartini——”酒保故作严肃:“你要Pornstar,还是Martini?”酒精的作用慢慢显现,再古板的书呆子也抵挡不住,你举起手臂爬上桌子,咿咿呀呀唱一些你根本不记得词的歌曲,你搭着前面陌生人的肩膀开着小火车满场转,即使不会跳舞的人也会不自觉地扭起屁股。在这里,你是你唯一的镜子,没人管你这把老骨头还跳不跳得动舞,你只感到自信与快活,脑海里翻来覆去是一句话:Ifeelgood。哪怕你被老板骂到狗血淋头,哪怕你投一百份简历拿一百封拒信,哪怕你白天是世界上最衰的loser、最胖的丑女、最nerdy的程序猿,你在灯光和电音排山倒海的包围里感到真空,而自己——这个夜晚最快活的人——就是这个真空世界里唯一的上帝。这也就是夜店存在的基本意义,至少对我是这样,在此基础上的其他需求,我没有,也不想多说,成年人嘛,胆大心细自负盈亏。
有人点了帅哥佐酒
在我有限的夜店经历中,我从没能等到夜店打烊的时候,午夜从那扇门里推出来,夜还是凉的,有人醉倒在公交车站,有人拿着酒瓶子大声唱歌,有人在街角接吻,乞丐还没有下班,脏兮兮的狗从脏兮兮的薄毯里伸出一只头。醉意还在,你忍不住地笑,在爬上最后一班火车的时候点点头:老娘这把骨头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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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宫白羊蹄甲
宫白羊蹄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