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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后芒市第一个国庆节的回忆
——离休老民警姜兴治珍藏的记忆
作者:郭津德
十年前,我满怀崇敬采访了芒市公安局的离休老民警姜兴治同志,听这位公安老前辈讲述了年潞西县公安局成立后度过第一个国庆节的难忘回忆,根据当时的记录整理成此文,曾刊登于《德宏公安》年第3期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国庆特刊。
在我们即将迎来伟大祖国70华诞的时刻,在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中,对原文稍加修改后重温这位公安老前辈的回忆,对我们仍具有重要意义。
▲姜兴治同志旧照,拍摄于年国庆节前夕,潞西县公安局旧址。他身后是公安局的民警们正在用大竹和松枝搭建庆祝国庆的牌坊
年2月,云南和平解放初期,全省正在接管旧政权,不少地区出现了武装暴动等复杂情况。当时我在省公安厅侦审处工作,后到省公安学校第一期学习。因当时任务紧急而提前结业,结业后上级动员在职干部到边疆工作,补充公安干部刻不容缓,我写了申请,被批准了,就跟随保山地委书记郑刚同志从昆明来到保山公安处,在治安科工作,后来保山公安处又分配我到潞西县公安局工作。当时正值各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在保山开会,领导要我列席这次会议。会议的主要精神是在边疆开展清匪反霸、疏通与民族上层的关系、镇守边防、保卫新生人民政权;对国民党政权机构进行接管,对土司衙门暂不触动,要求在开展工作之前必须与土司协商;对公路沿线的股匪要清剿,公路沿线以外的股匪要派出力量侦察。从昆明乘警卫车下保山、芒市途中,一路并不顺利,在安宁草铺、一平浪、普棚、红岩、永平直到施甸的等地都遭到武装土匪袭击,有几次还发生过战斗。
▲工作证封面
▲工作证内页▲姜兴治同志保存的工作证,年1月由云南人民临时军政委员会公安处颁发。(以上照片由姜兴治同志提供。)年4月2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14军41师团进驻芒市,潞西县和平解放。随即于5月份由部队(包括边纵七支队)抽调干部组建潞西县人民政府,又以团部保卫股为主,抽调排级干部3人,班长3人,从原畹町警察局抽来2人,从部队调一个排成立了县公安局,由担任中共潞西县工作委员会书记的李福成同志兼任局长。(中共潞西县工作委员会是中共潞西县委的前身;李福成同志原任团保卫股股长。)
新组建的县公安局立即开展了各方面的工作,对芒市城区的汉族区和主要街道实行军事管制,初步掌握了辖区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基本情况:跳跃于国境线两侧进行破坏活动的武装匪特组织共有7股、余人。他们受国民党反动派指使,与境外蒋残匪相勾结,打着“云南反共救国军”的旗号在我境内偷袭区乡政府、暗杀、绑架基层干部和各族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武力威胁各族群众不得接近政府干部、不准向政府人员和解放军部队售卖粮食和农副产品,武装抢劫、破坏交通、强奸妇女,策反不明真相的群众出境等等。其根本目的就是企图破坏新生的人民政权、妄图建立“反共据点”,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新中国。
县公安局驻地是在现在的团结大街原国营旅社(现客运北站环岛附近的芒市景傣垅大酒店)位置,我们住的是铁皮房,夜里蚊子很多;市场上流通的是半开、卢比、铜钱,人民币还只能买香菜、空心菜。上级给我们发的是人民币,因此,我们只能天天吃香菜、空心菜、猪肉一个星期才能吃一次。因上级指示边疆不派征公粮,吃的大米据说是用半开、甚至是金子向土司衙门买的,还要自己去郊区腊掌等傣族寨子背。米是陈年老米,煮出饭来很散,还有很浓的霉味,每人吃几口就打干噎,吃不下去了,听说是3年前的霉米。当时卫生防疫条件差,局里在家的20多人,除我和刘克斌、王福有等少数同志外,其余同志都在打摆子,谁的摆子发过去了,谁就上岗看守被关押人员。后来部队从保山调来大米和面条供应,吃粮问题才基本解决,蔬菜由我们自己栽种。
当时芒市街道就是一条,后来才叫团结大街,那时行人很少,听说大部分汉族群众是去龙陵、腾冲避瘟疫;傣族群众白天拖儿带女到到郊外去,有的说是去避暑,有的说是怕打仗,有的说怕解放军抓人,还有的说国民党还要来进攻,天黑后才又成群结队的回家。一种对新生人民政府、对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机关不理解、甚至恐慌的情绪在各族群众中普遍存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只得整天坚守局里,天刚黑,就去查城里9个旅社的外来旅客,夜间巡逻。不能接近群众,不能到街区以外的地区,群众因受反动宣传的影响,也不敢接近我们。面临尖锐的对敌斗争任务和复杂的敌社情况,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开展群众工作和完成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呢?大家思想十分苦闷。直到临近国庆节接到上级通知,要求国庆节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公安干警一律穿新式公安服装,并在人民政府、部队、公安局等部门以及城区街道悬挂新中国国旗,同时在部队、公安局和县政府召开庆祝会,于是我们就决定抓住这个机会开展工作。
当时,新式公安服装并不是上级统一配发,而是由各地按照统一式样自行解决。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工作要与土司协商的规定,领导安排我去做与土司协商的工作,我找到土司属官方化龙协商,说明国庆节要悬挂新中国国旗、公安干警要穿新式服装,要求提供制作。方说:国旗嘛,在我们芒市从来不得见过,公安服嘛,我只见过你穿的这一件,无法做。我说国旗我们提供图案,公安服有样品,只要有裁缝就可以做。方说街上汉族裁缝有好几个,你们直接去加工,衙门就不插手了。于是,我们在芒市街道组织了10多名裁缝加工了公安服80套,其中干部服2套、民警服78套。
(笔者注:当时公安机关有干部与民警的区分,统称“干警”,如军队有将军、士兵,军官、士兵及指挥员、战斗员的区分,统称“将士”、“官兵”、“指战员”。至年2月《人民警察法》实施后,“公安干警”统称不再使用,规范为“公安民警”。)说到新式公安服装,姜兴治同志讲述了县公安局组建初期没有统一制服,从部队来的同志穿解放军军装,其他同志穿各种颜色的中山装或各式服装,难以辨认。他又细说了新式公安服装的式样、颜色、佩戴的各种标志。说完服装,这位公安老前辈十分感慨地说道:“公安制服后来又改进了好几次,一次比一次好,我感觉穿上警服就有一种庄严感、使命感,还有奉献精神,我只穿到83式警服就离休了。你看你们现在的警服多好啊,警服经历了一次次改进和变化,每一次变化都反映了每一个时期的历史风采,但是永远不变的是我们对人民警察职业的热爱、对党和公安事业的忠诚,你说对不对?”我想,这就是公安老前辈对后来人的殷切希望。
以下,笔者简要介绍建国初期的公安服装。
▲姜兴治同志所说的新式公安服式样如上图,实际上是49式。
(根据北京警察博物馆资料摘编)年11月起,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服装式样与人民公安部队基本相同,即与人民解放军服装相同。49式警服的帽徽为黄边红五角星,内嵌“公安”字样。公安干部服和民警服均佩带“中国人民警察”布质胸章;其佩戴内嵌“公安”两字的盾形臂章下方红五星中间,没有“八一”标志,以与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军服相区别。
▲公安干警臂章
▲公安部队臂章当时49式公安服装的标志:帽徽、胸章及臂章。姜兴治同志所说的新式公安服应是50式,当时尚未下发到德宏。
国旗由街道上的裁缝徐青雄、林大进(街长)、董承宗、詹秀珍、吕德英、秦绍华等人制作。当我们通知住在街边的群众做国旗时,群众普遍反映说国旗已经有了,我们感到很奇怪,人民政府才成立几个月,绝大多数群众从来没有见过新中国国旗,怎么就有了呢?我提议第二天试挂一次,第二天我们到各户去检查,结果没有一面合格的。大部分是将国民党的青天白日旗子撕下旧图案换上五角星,位置也不对,还有3户竟挂起了国民党的青天白日旗子。有人提出要给这3户处分,但我们只作了说服教育。群众反映说,还是共产党政策好,不是见错就罚,不乱抓人,这在过去是要吃亏的。后来,按照我从公安厅带来的标准国旗图案,示范性地做了5面,分别在部队、公安局、县政府及两个街长家的门前各试挂一面。群众看到后,纷纷来料加工,排队等候,裁缝们都是义务加工,没有收一分钱。后来,畹町、瑞丽、陇川、龙陵等地都有人来加工或购买新国旗。在加工国旗的过程中,我们有了更多接近群众的机会,与群众打成了一片,向他们宣传全国解放的形势,宣传党的政策、宣传人民政府、人民军队、人民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交谈了很多。通过宣传和交流,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共产党与国民党的截然不同,于是他们不再害怕与我们接触会引起土司衙门怀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我们收集到了不少情况,对下一步开展工作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当时芒市街多户人家,有半数我们已基本熟悉。
国庆节前几天,按照做好国庆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经研究,我去土司衙门协商,找到方化龙后,向他提出协助做好国庆节的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同时建议在芒市街区(汉族区)进行户口登记,方化龙说,我正想向你们提出这个问题呢,这确实是应该登记清楚了,可是现在芒市三代办方克胜连芒市城子有多少人、多少户都不清楚。他提出城子傣族区也应该登记。我说傣族区由你们决定,方说傣族区我们登记请你们来指导,在汉族区登记中若要我们支持,我们也抽人帮助。方又问抓不抓人?我说,不抓人,但若遇到破坏或捣乱分子,那另当别论,方表示支持。于是,我们大概是从9月24日开始登记,原计划3天登记完,结果两天就结束了。对城区的傣族区,土司衙门也自行做了登记,并将统计数据报给我们。9月28日我们进行了一次户口复查,未发现遗漏或差错。当时芒市城区有余户,人口人,城区与郊区共户人。
紧接着,局里除了留下几个值班人员外,又全体出动打扫卫生,打扫完驻地后又去街道上发动和帮助群众打扫,和群众一起清扫垃圾、疏通排水沟、填平臭水塘,大家有说有笑一起干活,关系融洽,劲头十足,很快整个芒市街道显得清爽了。群众看到我们不怕脏、不怕累的行动,看到焕然一新的街道,更进一步认识了新中国的人民警察与旧警察截然不同,和我们更加亲近起来。
▲芒市团结大街(原国营旅社对面一段)旧貌
临近国庆节,县公安局在家的同志们在繁忙的工作中又抽空在驻地用大竹和绿色松枝枝搭建了一个牌坊,牌坊的正上方用红纸写上了“庆祝国庆”四个大字,当时条件很有限,牌坊虽然显得简单,但大家心里却很高兴,因为我们将在芒市迎来建国后的第一个国庆节,喜庆的气氛也越来越浓厚。
到了国庆节这一天,局里第一次正式挂上了鲜艳的五星红旗,全体同志换上了崭新的、统一的新式公安服,再加上节日的喜庆气氛,大家都显得精神焕发,喜气洋洋。上午大家正常工作,下午召开庆祝会。当时局里在家的干警仅有20多人,其余多数同志分散在全县各地工作,不能回局参加,因此公安局的庆祝会是去解放军团与团部共同召开的。我因上午外出调查敌特情况,开庆祝会时赶不回来,没有能够参加这次会议。晚餐是会餐,食堂加了两个荤菜,大家边吃边聊,非常高兴。这不是因为改善了伙食,而是因为通过这段时间的努力,疏通了联系群众的渠道、初步建立了良好的警民关系,打开了工作局面,更是因为大家作为潞西县第一代人民警察充满了自豪感,对新中国的公安事业充满了希望和信心。
这就是新中国建立后在祖国边疆——芒市的第一个国庆节,是潞西县人民公安机关成立四个月后的第一个国庆节,它永远珍藏在我们记忆里难以忘怀。
(芒市公安局离休民警姜兴治同志,年2月生,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年6月去世,享年93岁。)
资料来源/平安芒市